欺詐罪成判囚前匯豐女經理再被廉署起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5/18 19:07

最後更新: 2016/05/18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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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豐銀行前女客戶經理、原稱愛新覺羅札蓉的周倖如今年2月才因以14張涉款逾600萬元的虛假信託基金認購單,騙取僱主4.7萬元佣金,兩項欺詐罪罪成判囚1年;廉署今日再落案起訴包括周倖如在內的2名前匯豐銀行經理,控告他們涉嫌就轉介客戶收受及索取賄款共11萬元,並詐騙該銀行逾11.8萬元佣金,本周五(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予區域法院審訊。

案情指,被告周倖如(30歲)及另一名匯豐銀行前財富管理經理周俊彥(32歲),案發時負責向客戶推廣及銷售銀行的投資與保險產品;其中6項控罪指二人涉嫌於201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訛稱另一名匯豐銀行職員曾向替2名客戶作出保險計劃申請及銷售5份單位信託基金認購委託單,以誘使匯豐銀行批核有關申請及認購委託單,並向該職員支付佣金。

另外6項控罪則指周倖如涉嫌於上述期間,跟該名職員串謀詐騙銀行,即虛假地表示該名職員是另外3名客戶所作的6份單位信託基金認購委託單的銷售職員,以誘使銀行批核有關認購委託單及支付佣金。

周倖如又涉嫌於2012年11月26日向該名職員索取及收受5.5萬元,作為於轉介其客戶予該名職員的報酬,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二人將於本周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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