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擬加控電騙案女被告製造虛假文書罪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5/25 16:34

最後更新: 2016/05/2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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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女管房曾献娣(31歲),涉去年7月假扮廉署職員,向墮入電話騙案的年逾8旬長者收取20萬元,被控兩項串謀洗黑錢罪案,法官就案中案裁決,被告的口頭招認及錄影會面等均屬自願,可以呈堂。

法官另指,根據控方案情,被告涉干犯製造虛假文書罪,但奇怪控方至今仍沒有加控該罪,他向控辯雙方詢問,法庭是否有權限向被告加控製造虛假文書罪,並要求雙方就此陳詞,案件押後明天續審。

控方又表示不會傳召任何證人,只於庭上讀出82歲事主的書面供詞,她指去年7月收到自稱中聯辦人員致電她,指她涉及經濟罪案,期間她向一名自稱「劉警官」人士透露自己銀行結餘共有約100萬元,對方又指案件涉高度機密,不可向外人透露,並著她交出20萬元以證清白,她按指示向到她家中收錢的「廉署人員」即被告交出20萬元,其後又有自稱「高主任」人士致電她,指她涉及信用卡騙案,須交出30萬元以證清白,她期間向外甥女透露事件,對方著她報警,被告再次登門收錢時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