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友嘉倡設失業保險金解決強積金對沖問題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6/09 20:17

最後更新: 2016/06/09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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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主席黃友嘉今日接受電台訪問時指,積金局只是監管機構,無權制定政策解決對沖問題,只能提供數據及分析協助各方商議。不過,他認為當局可設立「失業保險金」, 以現有的遺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制度為基礎,向失業僱員發放一筆款項,應付短期生活開支,而強積金供款則繼續留在戶口內。他估計,如以每名失業僱員可領取2.5萬元計算,每年涉及失業保險金開支則約10億元,但他擔心部分中小企未能承擔款項。 

根據積金局數據顯示,每年平均有逾4萬宗因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被強積金對沖的個案,平均每宗約7萬餘元,而僱員年齡低於50歲。黃友嘉指,對沖安排有歷史背景,如社會指對沖安排是沖走或蠶食供款,對有關議題商討無好處。

另外,對於有建議容許強積金供款可用作首次置業,黃友嘉認為可進一步研究,又指兩夫婦的強積金供款約有40至50萬元,如能作為首期供款,相信大部分人會支持。黃友嘉又表示,過去一年的強積金回報是歷來第三差,提醒市民要定期檢視自己的強積金投資組合。

署理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出席一項活動後回應有關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問題,他重申,要考慮歷史背景及平衡僱主與僱員的利益,亦要減低對中小企業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