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IV號船長就訟費申請上訴終院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6/21 17:14

最後更新: 2016/06/2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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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國慶日南丫島撞船意外釀39死案,涉案兩艘船船長於去年2月在高等法院經審訊後,南丫Ⅳ號船長周志偉就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被判監9個月,被控的39項誤殺罪名則罪名不成立。周志偉早前以39項誤殺罪罪名不成立為由,向高等法院申請訟費被拒,周已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聆訊排期於下月4日進行。至於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則被裁定39項誤殺等罪成,被判監8年,黎亦已申請向終院提出上訴,聆訊將排期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