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一筆過7100萬元費用 梅媽:「要買地要享受」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8/26 12:23

最後更新: 2016/08/26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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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歌星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中)。

已故歌星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92歲)早曾前要求提取一筆過逾5,500萬元生活及醫療費但被拒,今早再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從梅艷芳遺產中一筆過發放7100萬元作為生活費及醫療費,惟法官則認為醫療費應實報實銷較公道。梅媽於庭上則認為不公道,她指:「你俾哂我,遊埠又好,是我的事,入公立醫院又好,醫生會對我生命負責」。梅媽又指要買地買屋及要享受,否則死也不會甘心,法官聽罷陳詞押後判決。

法官於庭上表示醫療費以實報實銷方式支付較公道,惟梅媽則要求一筆過支付生活費及醫療費,她指即使花光亦是她自己的事。法官則指醫生評估梅媽仍可多活10至15年,生活費及醫療費每年以400萬計算的話,10年亦只花4000萬,而目前遺產信託約有7500萬,加上投資亦不會耗盡。

梅媽則指自己花於食、買屋買地亦甘心情願,她又指早前遺產信託變賣梅艷芳物品,就連內褲也要變賣籌錢,她指全世界都知道。梅媽表示「你俾翻哂我,我買乜係我事,你咁判我係唔會要,就算我死我都唔咁心」,她強調要買地,要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