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要求覆核雙學3子衝公民廣場判刑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8/29 20:27

最後更新: 2016/08/29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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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左),周永康(右),羅冠聰(中)(香港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早前因於前年9月26日衝入立法會公民廣場,被裁定參與非法集會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罪成,被判處社會服務令及緩刑。黃之鋒今就定罪提出上訴,而律政司則就判刑提出覆核聆訊。

據司法機構網站資料顯示,有關覆核聆訊申請尚未排期。

律政司發言人指,在詳細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據後,已就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的刑期,向裁判官提出覆核申請。由於相關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律政司不適宜作進一步評論。

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處社會服務令80小時的黃之鋒,今到東區裁判法院就定罪申請上訴,指相信公民廣場為公共空間,可自由進出,否認重奪公民廣場是非法集結。黃希望能夠上訴至更高級法院作進一步討論,為日後的抗爭案件開先例及為雨傘運動留紀錄。

羅冠聰為立法會港島區候選人,其他候選名單首位包括黃梓謙、劉嘉鴻、葉劉淑儀、何秀蘭、張國鈞、詹培忠、鄭錦滿、沈志超、王維基、徐子見、司馬文、許智峯、陳淑莊、郭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