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徐麗泰:香港從不存在三權分立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0/20 13:37

最後更新: 2016/10/2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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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日前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決定,禁止青年新政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再次宣誓,被批評破壞三權分立。不過,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今日指,《基本法》並無說明香港享有「三權分立」,只提及保障香港司法獨立。她又對特首入稟覆核立法會主席權力表示理解,但指現階段不認為須由人大釋法。

范徐麗泰指,政府入稟法院挑戰兩位議員的宣誓及資格,乃行政長官履行《基本法》職責,不存在破壞三權分立的問題。她又指,本港法院及立法會正蘊釀解決方法,她沒聽過、亦認為毋須尋求人大釋法。

被問及相關議員的表現是否足以令他們失去議員資格,范徐麗泰指,立法會主席會按法律意見及先例作決定;而根據先例,如有議員的宣誓不獲接納,是有多一次機會宣誓。她認為,現任立法會主席的做法符合法律意見及先例,政府亦已就事件入稟法院,相信法院會秉公辦理。

另外,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於《明報》撰文,以《不是三權分立,是部門分立、司法獨立、權力分散》為題,指香港的政治制度「無論從理論,實質或運作上來看,香港的政治制度都不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制度」。他又指,香港行政權與立法權是分散於「行政與立法」兩個獨立的部門,強調兩個部門都要按法律行事,如出現違法情况,便應由司法機關作出裁決,指以上是香港制度的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