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行動有9名警務人員違規遭警告或訓諭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07 14:07

最後更新: 2016/12/07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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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馮漢柱攝)

佔領行動結束近2年,監警會公布172宗須匯報投訴中,已接獲投訴警察課169宗調查報告,並通過當中168宗個案,共涉及274項指控,惟當中105宗、涉及171項指控因投訴人無提供資料、聯絡不上或找不到涉事的前線警務人員而列作「無法追查」;5項指控獲證明屬實,涉及毆打、疏忽職守及不禮貌,9名警務人員及2名警署助理被採取紀律行動,除了已退休的警司朱經緯被警告外,尚有1名督察、3名警長及4名警員被訓諭,另有2個警署助理因不禮貌及疏忽職守被紀錄在案。

對於律政司至今仍未決定會否刑事檢控涉以警棍毆打途人的朱經緯,投訴警察課又曾建議將「毆打」指控改為「濫用職權」,但監警會主席郭琳廣稱,無證據顯示警方包庇前警司,強調監警會舉證以民事標準,律政司如作刑事檢控搜證要求高很多。

對於另一名便衣警員亦被投訴在佔領期間毆打途人,副秘書長梅達明指,他們已翻看當晚片段,未能見到他以警棍打人,只揮動索帶,該名警員解釋當時情況混亂,故揮動索帶促途人離開,監警會認為其解釋合理,片段亦似乎顯示他「掂不到」途人,故列作「無法證明屬實」。

監警會上年度接獲1572宗新投訴及通過1784宗投訴個案,分別按年大跌約27%及20%,惟涉及毆打的指控則有346項,按年升近2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