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吳惠蘭:雄濤符發牌條件、審批過程公正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1/24 11:40

最後更新: 2017/01/24 11:40

分享:

分享:

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今日繼續出庭接受辯方盤問。(林宇翔攝)

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今續審,公務員敘用委員會主席、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今繼續出庭接受辯方盤問。

辯方向劉吳惠蘭展示多份商經局於2010年至2011年間,審批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即後來的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的文件,指出公眾諮詢結果為大部份民意均支持向雄濤發牌,而現存的電台亦對新的競爭者沒有提出反對,發牌予雄濤或對行業有正面影響,劉吳惠蘭同意說法。

林宇翔攝

辯方又指出,當時廣播事務管理局亦確認雄濤已符合獲發牌的先決條件,所以將視乎公眾反應而決定是否建議發牌,劉吳惠蘭亦同意;她亦同意最後行會成員建議特首向雄濤發牌,而整個審批過程是公平、公開及具透明度,若雄濤符合相關條件,理應被置於有利位置。

劉吳惠蘭於辯方盤問下又指出,她與曾蔭權相識約30年,根據其觀察,曾蔭權多年來均對社會貢獻良多,盡心為香港服務。控方覆問時問及發牌的最終決策者是誰,劉吳惠蘭表示,有關決策是經過詳盡的審批過程後,由特首作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