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曼怡供稱批李國章任dbc董事對業界有正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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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1/24 16:32

最後更新: 2017/01/2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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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林宇翔攝)

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今續審,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下午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謝被問及李國章作為被取消資格人士獲批准以該公司董事兼主席身份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作出控制一事,謝供稱另一數碼廣播牌照申請者鳳凰優悅亦有類似情況,同樣涉及有被取消資格人士申請向公司作出控制,故當局於2010年曾與廣播事務管理局進行內部討論,考慮到李國章出任雄濤董事兼主席對行業等的正面影響,故建議特首批准。謝亦於盤問下供稱,她認為曾蔭權是一個極度盡心盡力、認真工作、為香港做到最好、直接的人。

謝較早前於庭上解釋,李國章當時是被取消資格人士,因其兄長李國寶是電訊盈科的非執董,而電訊盈科旗下公司當時已持有收費電視牌照,為保障傳媒編採獨立及避免傳媒機構的權力過份集中,故李國章當時並不能以公司董事兼主席身份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作出控制。

另外,控辯雙方進一步同意案情指,曾蔭權分別於2005至2011年間,每年均填妥行政會議的利益申報表格,曾蔭權亦有於09至11年間填妥行會成員的財務利益申報表,至於05至08年的財務利益申報表則未能尋回。

雙方同意案情又提到黃楚標於2013年2月持有雄濤廣播有限公司60%股份,並於2007年12月28日至2013年8月20日期間擔任雄濤董事。而鄭經翰於2011年6月則持有23.33%雄濤股份,並隨後於2013年2月將所有股份轉讓予黃。雄濤的其他股東包括前立法會議員夏佳理、行會成員李國章、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上市公司偉易達(00303)主席黃子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