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前常秘指傳媒報道前對深圳大宅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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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1/24 17:09

最後更新: 2017/01/2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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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林宇翔攝)

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今續審,時任特首辦常任秘書長麥靖宇今庭作供稱,一般情況下,香港警方並不會為特首妻子提供保護,除非特首偕妻子一同外出。麥又供稱,在曾蔭權租住的深圳大宅被傳媒曝光前,他對此並不知情,而有關2012月2月特首辦就深圳大宅事宜發出的新聞稿,麥表示並不是由他本人草擬,但他有參與批閱。

麥同意控方所指這份新聞稿算是重要文件,麥亦同意新聞稿中未有提及曾蔭權與業主簽約租約的確實日期及年租80萬元人民幣屬市價是如何計算出,但麥認為稿中未提及曾蔭權妻子曾鮑笑薇早於2010年已向業主支付租金、單位由何周禮作室內設計,及何周禮的設計費用由黃楚標支付,麥則認為以當時情況來說並不重要,亦沒有人就此作提問。聆訊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