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前常秘:不認識黃楚標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1/25 11:45

最後更新: 2017/01/2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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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翔攝

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今續審,時任特首辦常任秘書長麥靖宇繼續出庭作供。控方問及特首辦公室在2012年2月26日發出關於深圳東海花園大宅的新聞稿,而同日深圳東海集團有限公司亦在報章刊登聲明,麥確認聲明內容與特首告知他的資訊一致。

麥表示,他不認識東海集團股東黃楚標、亦從未在禮賓府見過對方,至於雄濤廣播有限公司股東鄭經翰,麥則表示他認識對方,且曾於禮賓府見過對方,但在特首辦發新聞稿的那個星期,並沒有在禮賓府見過鄭。

控方又問及檢討委員會曾去信麥,查詢有關特首的利益申報事宜,當時麥草擬的回覆中指,特首自05年上任起採用自訂的內部守則規管其本人接受朋友款待,及自願跟從政治委任官員的利益申報制度,麥同意控方所指特首辦對特首自願跟從政治委任官員的利益申報制度一事並無任何紀錄,但對此不感出奇,因大家一直假設特首是這樣做,他們在日常工作中需查閱特首可做什麼時,亦會參考上述申報制度。

至於內部守則,麥稱他是於2012年2月,當有傳媒或立法會議員作查詢時,他才首次知道有內部守則規管特首本人,惟特首辦從沒有任何記錄,麥對此表示不感到驚訝,但他認為有書面記錄會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