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會否有業主出資予租客隨意設計單位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07 12:39

最後更新: 2017/02/0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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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今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陳詞時指,曾蔭權於租賃深圳大宅事件在2012年2月開始曝光時,立刻答應接受多個傳媒訪問,控方形容此舉為「破壞管理」(damage control),是政治人物常用的技倆,以向公眾發放有利資訊,轉移視線,說明自己並沒有做錯,他一直堅守最高標準的守則,更在訪問中自稱是陰謀論的受害者,他沒有錯,只是香港人對特首的期望過高。

控方續指,各位陪審員參與本案是有一個公共作用,他們牽涉於司法公正,並代表廣大的香港市民,他們須運用集體智慧,去判斷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即後來的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股東鄭經翰的秘書劉玉蓮出庭作證時有否神色緊張、東亞銀行的職員堅稱對曾蔭權妻子前來存款一事沒有印象又是否屬實等。

控方又著陪審團以個人人生經驗作考慮,會否有業主出資任由租客隨意設計其單位?這對於富有的商人來說是否平常事?但若租客是特首的話,這確實可能發生,因特首可能作出對他有利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