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曾太存入35萬與李國寶無關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09 12:04

最後更新: 2017/02/0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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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代表曾蔭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今繼續結案陳詞。辯方引述控方質疑,2010年7月16日早上東亞銀行主席兼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即後來的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股東李國寶以支票提取35萬元現金後,曾蔭權妻子曾鮑笑薇於同日稍後將35萬元現金存入帳戶,反映曾太從李收取35萬元,但辯方指出兩筆35萬元根本並非同一筆款項。

辯方解釋,陪審團擁有的資料就只是同樣金額的兩筆款項在差不多時間一進一出,但陪審團不能猜測當中發生什麼事,加上東亞銀行總行文員莊淑嫻曾作供稱,她替李國寶提取35萬元現金後,並沒有見過曾太,更沒有將款項交給她,因此曾太存入的35萬元,並不是李提取的35萬元。

辯方又指,35萬元的提存過程牽涉至少8名人士,若有人要進行秘密交易,不會牽涉那麼多人。辯方又指控方局限了陪審團接收的資訊,但其實早於2010年7月9日,曾太亦曾將支票存入李國寶帳戶。

辯方又指曾蔭權面對的控罪中,根本沒有提及35萬元,直指控方根本無法將35萬元款項與深圳東海花園大宅扯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