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曾俊華唐英年等撰求情信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20 15:27

最後更新: 2017/02/20 18:10

分享:

分享:

(經濟日報記者馮漢柱攝)

前特首曾蔭權上周五被陪審團以8比1大比數裁定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辯方今求情指針對有關控罪,被告的動機和他所作出的涉案決策之影響。辯方指由於陪審團上周未能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達成有效裁決,因此法官不能以貪污的基礎以釐定曾蔭權的判刑。辯方又指曾蔭權作出的涉案決策,即向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即後來的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批出牌照等一系列決策,均是基於公眾利益,而不涉任何不公平待遇。

辯方續指本案是單一事件,並非出於曾蔭權的本性,更引用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的案件,要求法官判以緩刑。辯方解釋法官可基於本案的嚴重性及影響而判以緩刑,加上曾蔭權是一個擁有非常良好品格的人,將一生奉獻予公職及香港人,而定罪對他來說已造成極大打擊。

辯方現讀出共15封求情信,為曾蔭權撰寫求情信的包括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現正參選行政長官的林鄭月娥及曾俊華、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民主黨創黨成員李柱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