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向權貴低頭的法治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23 11:05

最後更新: 2017/02/2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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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期內兩宗矚目的判決,一是七警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入獄兩年;二是前特首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入獄二十個月,成為第一位入獄的前特首。

兩宗判案在社會上都引起了兩極的評價,特別是七警案,有許多人認為這是遲來的公義,七警暗角打人證據確鑿,執法者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監禁刑期合理;也有許多人公開撑警認為刑罰過重,甚至對主審的法官惡言相向。

判刑是否太重太輕,人言人殊,未必需要全部同意法庭裁決,但都應該同意一個獨立的司法制度對香港非常重要,亦非常值得尊重。

這兩宗判決,至少反映出香港的司法制度不為行政服務,不會因為七警是警察或曾蔭權是前特首而將有罪當無罪。至少我們看到,在法律之前,沒有人可以黃袍加身任意妄為,如果犯法還是會有後果的。

七警和曾蔭權被判有罪之後,內地網民不少對香港的法庭予以讚賞,復對自己國家的司法制度失笑。像去年轟動一時的雷洋事件,雷洋被五個警察拘捕,過程中雷洋離奇死亡,屍體傷痕纍纍;事發的錄影被消失,死者家屬被當局威迫利誘,事情疑點重重,決院卻決定不予起訴五警。說七警判決不公義的人,問心,你會寧願生活在哪裏?別忘了,雷洋也不過是個普通人,大家也可能是雷洋。

沒有法治,公義也難以伸張。一個不向政治或權貴低頭的司法制度,是香港最珍貴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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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林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