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放棄上訴即時服刑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3/21 10:33

最後更新: 2017/03/21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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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耀輝攝

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40歲)昨日(3月20日)在Facebook撰文,宣布放棄就佔領期間干犯襲警及拒捕等3項罪名上訴,曾健超今早在大批支持者陪同下,到高等法院應訊,身為特首選委的他表示將會在獄中投票,他又重申放棄上訴是為了承擔責任,而當晚潑灑的液體只是清水。

曾健超在庭內與支持者及律師團隊擁抱後步入犯人欄,隨後於庭上向法官確認自願放棄上訢,並微笑表示明白此舉將使其喪失再上訴的權利,法官宣布曾健超需即時服刑,曾健超其後向支持者揮手道別後步入羈留室,有支持者一度落淚。

曾耀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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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涉於佔領期間,在金鐘龍和道向警員淋潑液體及拒捕,在去年中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襲警及2項拒捕罪成,判囚5周,曾健超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