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街市一魚檔再有桂花魚驗出孔雀石綠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4/07 18:57

最後更新: 2017/04/07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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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食安中心早前在九龍城街市一個檔戶抽取一個桂花魚樣本檢測,驗出10億分之3.5的孔雀石綠後,再發現同一檔另一個桂花魚樣本含孔雀石綠,含量為10億分之5.1。食安中心已將違規情況知會涉事檔戶,而有關檔戶早前已按指令停售受影響產品,中心會追查問題食物的來源及分銷情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