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申請引入凍結時段 現居公屋申請者需多等1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4/20 16:54

最後更新: 2017/04/21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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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申請引入凍結時段,由今年4月1日起,若申請公屋人士全部均現居公屋,其輪候時間需延長1年。

近日房委會於公屋大廈內張貼新通告,指4月1日起,若家庭申請者的申請表內全部成員均現居於公屋(無論是否居於同一公屋),相關申請將被凍結一年,在措施實施前已獲登記輪候的申請者則不受影響。

相片來源:讀者提供

現居公屋申請會凍結一年

其實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已在今年2月14日通過此凍結時段的安排,表示認為跟劏房及租住私人住宅的申請者相比,現居於公屋的家庭申請者再申請另一公屋的迫切性較低,故推出凍結時段的措施。

委員會又指,若已登記的申請者日後增減家庭成員或成員加入公屋戶籍而變得符合凍結要求,此申請仍需被凍結1年。

而「高齡單身人士」、「共享頤年」及「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亦可獲豁免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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