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歡迎同業仿效

職場

發布時間: 2014/10/24 03:22

最後更新: 2015/01/16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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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跟學生做分享的時候,中場休息時,有一位同學走來問我一條很有質素的問題。他說:如果我們的競爭對手,發現我們分享成果的理念,的確能提高生產力和創造力,決定也將三分之一的盈利分給同事的話,那麼我們便沒有競爭優勢了,我們會怎辦?

邏輯上這是對的,但我卻並不擔心。通常企業由看到機會到落實行動,也需要一段頗長的時間。而且我們離成功尚遠,只算有初步的成績,能吸引競爭對手仿效的機會不高,更難言這會成為主流。

而且要落實這個理念,需要股東有寬大的胸襟,及企業有適當的文化,不是所有企業也能夠成功落實。在地產代理行業中,中原已經實行了「3-3」制多時,並成為市場的領導者,但也沒有很多競爭對手仿效。聽說有地產代理曾經實行過,後來也取消了。很多老闆看到員工賺得多的時候便會眼紅,不是人人也有胸襟實行這一套。

再者,如果「3-3」制真的成了主流,也是我樂見的成就。當初創業的時候,我視這實驗是為行業,甚至社會進行改造工程。如果分享成果的理念能在行業內開花結果,即使我們失去競爭優勢,我仍會感到驕傲。

原文刊於《晴報》

撰文 : 曾錦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