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電視結合電貿

職場

發布時間: 2014/11/21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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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天花在電話和電腦屏幕的時間,已遠超電視屏幕的時間。可是從廣告收益上看,互聯網和移動廣告仍然遠低於傳統媒體廣告。根據2013年Admango的數字,互聯網廣告只佔整體廣告市場7%,而移動廣告更只有1%,遠低於電視廣告的31%。這數字雖然有偏差,但我估計互聯網和移動廣告的總和,不會超過整體廣告市場的兩成。這和消費者的使用率很不相稱。

究其原因,可能是因為媒體的特性,消費者對於互聯網和移動廣告的忍受性較低,每每用盡方法略過廣告,手機屏幕細小也是一個問題,這使數碼媒體廣告吸金能力較低。

要解決這個問題,暫時有兩條路可以走。第一,是將廣告融入內容,即是植入式廣告,這在電視劇比較普遍。香港在這方面做得不太好,可能因為香港的電視市場缺乏競爭,賣廣告時段已經很好賺,缺乏誘因去做好這部分。

另一條路就是香港電視的模式,以內容吸引人流,開闢電子商貿。傳統的營銷四部曲是認知、好感、行動和忠誠。互聯網使認知到行動的距離大大縮小,由看到廣告到下單購買,只是一個按鍵的距離,也許這是互聯網提供高質內容的出路。

原文刊於《晴報》

撰文 : 曾錦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