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不用鬥價錢

職場

發布時間: 2014/11/28 04:19

最後更新: 2014/12/03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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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廣告有一個好處,就是我們的產品差異性很大。同一個品牌,同一個宣傳項目,不同的團隊會產生有不同的意念,不同的點子,執行上也會有分別。這給予我們優越的條件,就是不用,也不應該鬥價錢。

如果有客戶跟我們講價,可以妥協的空間不大。我們可以將價就貨,用客戶可以負擔的價錢做出最理想的質素和效果,但卻萬萬不能用「粉絲」的價錢,去買「魚翅」的質素。如果客戶跟你說,你的對手能用「粉絲」的價錢,做到「魚翅」質素,你惟有自嘆不如,叫客戶去找你的對手好了,反正客戶對你沒有信心,落價也不能解決問題。

不要因為客戶說你貴,轉用其他廣告公司,你便質疑自己的定價。客戶選用你的對手,多半是因為你的點子不夠好,服務不夠周到,而不是因為你太貴。沒有人願意買便宜的垃圾,說你價錢貴,是讓你有一個好樣的下台階而已。不要因此而調低價錢,反而應該檢視自己的產品,怎樣才可以做得更好。

做廣告這一行,我不敢說成功有甚麼法則,始終我們仍是始創階段。但我認為必定失敗的方法是減低差異性,做穩陣的廣告,然後去鬥價錢。

原文刊於《晴報》

撰文 : 曾錦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