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許仕仁收了多少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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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4/12/19 16:19

最後更新: 2015/05/0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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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以及新地聯席主席郭氏兄弟涉貪案,陪審團經過4天3夜的商議後,終於有結果。案件其中一個焦點,在於許仕仁從郭氏家族收取的款項是賄款,還是許受聘為新鴻基地產有限公司的顧問費用。

綜合整個聆訊期間控辯雙方的案情,許仕仁從郭氏家族收取的款項高達4324.2萬元,其中2880.7萬元被控方指控為賄款。

許仕仁從郭氏家族獲取的款項詳情:

  • 2003中:郭炳江稱與許達成私人口頭協議,每年以1500萬聘請許為顧問
     
  • 10/2003:郭炳江支付300萬予許仕仁
     
  • 11/2004:郭炳江再支付300萬予許,稱為部分顧問費
     
  • 03/2005: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以私人理由向郭炳江及郭炳聯請辭,當時已收600萬
     
  • 04/2005:郭炳江向許支付500萬,稱為部分顧問費
     
  • 05/2005:郭炳江指許工作做得好,提出發放未完成時段顧問費412.5萬,扣除許欠下4個月共44萬禮頓山租金,許墊支秘書等開支逾120萬,郭炳江仍欠許1,080萬餘款
     
  • 27/6/2005:關雄生從陳鉅源收到1,080萬後,將850萬給許,230萬扣起由關代許兌換外幣及購買紅酒
     
  • 11-12/2007:許從關雄生收到1118.2萬,稱是從北京來的款項
     
  • 14/2/2003-30/6/2005:郭炳江及弟支付許禮頓山租金:5.5萬x2x28.5個月=313.5萬
     
  • 許欠新地旗下忠誠財務貸款:300萬

控方指涉賄款項:

500萬+412.5萬+850萬+1118.2萬=2880.7萬

資料來源:綜合控辯雙方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