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公布第二階段報告,就成立未來基金的運作,以及加強政府資產管理,作出進一步的建議。
報告指出,未來基金應該由現時約2200億元的土地基金作為啟動資金,以後每年將盈餘,約2成半至3成3,撥入未來基金作投資,讓金管局透過外匯基金投資。
基金約一半款項可以分階段投放在長期增長組合,其餘用作購買股票或債券等,報告建議投資考慮應該以十年作為年期。
報告指出,當預計營運及資本儲備結餘降至大約6個月的政府開支時,政府在採取其他可行的融資方法後,財政都得不到改善,最後才考慮動用未來基金,但就需要經立法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