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司黃冠豪涉貪案上訴獲減刑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3/06 10:09 最後更新: 2015/03/06 10:10 分享: 分享: 熱門 DSE 逆天奇案2 超市大搜查 癌症殺手 MIRROR 新手爸媽 名校專區 高才通 到校服務 會員有獎 ▲ 相片來源:本報資料室 前警司黃冠豪涉貪圖食肆數千元折扣及饋贈洋酒,經審訊後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監1年,早前於高等法院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 高院法官駁回定罪上訴,其判刑則獲減刑至6個月,法官指由於上訴人已服部份刑期,故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