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涉襲警脫罪 官斥警口供不實 轉介投訴課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4/02 14:51

最後更新: 2015/04/02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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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學生何柏熙涉於去年佔旺事件清場後襲擊警員嘴角致損傷,被控一項襲警罪,經審訊後裁判官張君銘裁定被告脫罪,兼獲500元訟費。


裁判官裁決時指事主作供搖擺不定,非誠實證人,不接納其證供。事主在3份證供及庭上主問中稱遭被告正面襲擊,但看過辯方證人提供的錄影片段後,改口稱自己印象模糊,指被告從右後方襲擊。但在片段中沒有出現被告施襲的畫面,反見事主突情緒激動追著被告。


裁判官指辯方的片段令真相活現眼前,指正面和右後方是重要分歧,可以是敵意或意外,本案疑點重重,且指控非事實。


裁判官指責警員劉錦榮的口供不真實,非執法人員的專業操守,要求控方轉介事件至警察投訴課,並需將結果報告法庭。 裁判官指身為執法人員的事主應知道落口供及庭上作證要精確,屬嚴肅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