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鐘拆解馬恩國的《反港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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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04/08 18:51

最後更新: 2015/04/08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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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反港獨法》的大律帥馬恩國。(相片來源:本報資料室)

港獨議題的相關討論近日愈來愈激烈,亦挑起政府及中央的關注。任職大律師的民建聯成員馬恩國日前接受《環球時報》訪問,自爆本月初在率團訪京期間,向中央部門呈交由他撰寫的《反港獨法》的初稿。

究竟甚麼是《反港獨法》?TOPick 綜合了《反港獨法》5件事,讓大家5分鐘明白箇中細節。

1. 何謂《反港獨法》?

馬恩國向《環球時報》稱,由他撰寫的《反港獨法》的初稿有4部分:

第一,分裂國家罪。任何人以武力或其他嚴重非法手段企圖分裂國家,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低刑罰為監禁10年,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其中包括「煽惑分裂罪」,就是明知而企圖勸誘他人使用武力、暴力或其他嚴重非法手段分裂國家。

第二,促使完全自治罪。所謂完全自治就是否認、反對、削弱、抗衡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任何人支持、參與、促使或以其他手法令香港完全自治,即屬犯罪。最低刑罰為監禁5年,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

第三,本土意識擾亂秩序行為。任何人在為宣揚本土意識召開的公衆集會中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即屬犯罪。最低刑罰為監禁3個月,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

據馬恩國的說法,一旦《反港獨法》立法,參加「光復上水」等反水貨活動屬「本土意識擾亂秩序行為」。(相片來源:本報資料室)

第四,經濟援助違法行為。任何人意圖直接或間接給港獨組織經濟援助,或從該組織收受經濟援助,最低刑罰為2年,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2. 如何會犯《反港獨法》?

馬恩國向《環球時報》舉例,《反港獨法》中的「分裂國家罪」正正是針對嶺南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陳雲等人。他稱:

這是用來抓陳雲這類人的,香港有言論自由,你可以說港獨,但如果你說港獨的時候說到一些方法,這些方法教人去「擁武」、去用武力謀求港獨,那這就觸犯了法律。

嶺南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陳雲。(相片來源:本報資料室)

另外,如果有人參加反水貨客活動、遊行,或者辱罵、攻擊內地人,擾亂正常商業秩序,亦有可能犯《反港獨法》中的「本土意識擾亂秩序行為」。

3. 為何要推行《反港獨法》?

馬恩國在訪問中透露,去年11月已開始研究《反港獨法》,認為佔中事件「很大部分是由外國勢力鼓動」,陳雲等「港獨分子」被外國勢力利用。

馬恩國認為,現行的香港法律是「沒牙的老虎」,對約束港獨「沒有威懾力」。

4. 誰是馬恩國?

是次提出《反港獨法》的馬恩國為民建聯大律師,兼山西政協。

向來言行出位的馬恩國在2013年2月在立法會一個聽證會上,因以英文粗口「you are even not a f××king Chinese」辱罵同場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

大律師公會收到269封投訴信,後來大律師公會指馬恩國的行為令大律師公會聲譽受損及蒙羞,聆訊小組決定罰馬恩國停牌1個月。

對於是次馬思國提出《反港獨法》,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出席電台節目時批評他有政治動機,是「擦阿爺鞋」。馬恩國則以岳飛故事回應郭榮鏗,指岳飛為宋朝抵禦外敵,保護宋朝國土完整、國家統一,又稱:

如果你認為岳飛係擦鞋仔,擦宋朝的鞋,我甘願與岳飛一起,做一個保家衛國的擦鞋仔。

5. 《反港獨法》真的會立法?

律政司長袁國強被傳媒問到,香港政府是否會在6、7月就《反港獨法》立法?袁國強表示有留意相關報道,但自己未有聽過這消息。

傳媒追問袁國強在香港推行《反港獨法》是否可行?袁國強則強調,鼓吹香港獨立的行動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身分,亦不符合香港利益,政府會密切留意事件,但至於是使用行法例或是有另外新的法例,暫時則未有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