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上鄉侯老太「攞番塊地」:有錢不及賣菜開心

City

發布時間: 2015/04/12 19:03

最後更新: 2015/04/13 13:51

分享:

分享:

侯志強(右)帶記者巡視河上鄉村農地期間與劉愛嬌相遇。

上水河上鄉86歲老婦劉愛嬌的農地被傾倒泥頭毀壞導致不能耕作,入稟向上水鄉委會主席侯志強及地產代理萬振成索償,上周五獲判賠償逾141萬元。

劉婆婆贏了官司,獲判賠償百多萬元,但她說,最開心始終是賣菜:

我都唔開心,有錢都不及我賣菜開心,我去街可以玩、可以講笑,我現在坐在家中哭……百幾萬好架勢、好巴閉?我賣7年(農作物)都賺到啦!

不過,事件餘波未了,之後侯志強帶記者巡視河上鄉村農地期間與劉相遇,侯指劉婆婆拍其肩膊及指向其眼睛,侯志強報警,劉婆婆涉嫌普通襲擊被捕。

事件在網上引起不少人替劉婆婆不值。一場官司拖拉多年,對一般人也不是容易,對一名年逾八旬的老婆婆是如何,可想而知。

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在網誌撰文,指「河上鄉侯老太事」,是平民被人以犯法行為欺負,卻要自己以民事訴訟討取公道,行政機關只作旁觀,是否諷刺。

劉的兒子侯太樂亦在判決後指出說,自己在那幅地長大,有感情,希望取回的是土地而非金錢。他坦言,只是表面上勝訴:「佢賠了百多萬,但塊地已俾佢佔用,我無得用,你說他是贏定輸?我覺得是他贏了,因為他不用俾番塊地我!

事實上,劉婆婆為了保護這幅地,抗爭多年:

 

  • 1962年劉婆婆在開始與丈夫在上水河上鄉一農地耕作,1962至1964年間均有交租,其後無人再收租,劉繼續耕作。
  • 不過,劉的兒子侯太樂指兩地產代理萬振成及侯志強在2009年2至3月,分別提出以2萬及8萬元要借用劉約千呎農地作修路,但劉婆婆與兒子均拒絕。
  • 2009年7月及9月,侯太樂發現村內魚塘及耕地被人堆填建築物料,一日內數百架泥頭車不斷倒,原本萬四呎農地,堆剩二千呎,侯太樂於是報警。
  • 2010年10月,地產代理萬振成被警方、規劃署和環保署提出3項控罪,被判囚8 個月、緩刑年半,另罰款3.5萬元
  • 2011年6月侯太樂駕車於上水港鐵站接載工人時,遭兩名持刀及鐵槌的兇徒襲擊。
  • 2012年10月,劉愛嬌入稟高等法院索償,指控侯志強買入附近地皮興建村屋,然後指使他人到農地傾倒廢料。她指事件令她損失至少51萬元,要求萬、侯賠償和將農地還原。

 

劉婆婆曾指,雖然生活無憂,但以往靠出售自家種的農產品自食其力,眼前卻是一片泥地,令她感慨良多。

被判敗訴後,侯志強揚言考慮上訴。霸道可惡及漠視法紀的行為,香港法治下不應容忍,婆婆是否可如願「攞番塊地」,正是最好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