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樂偉:燒酒廣告被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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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04/28 10:06

最後更新: 2015/04/28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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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來源:鍾樂偉facebook)

韓國人無酒不歡當然是不爭的事實,但也不代表嗜酒如命的韓國人不需要任何關於酒精類飲料的廣告。

根據早年前韓國政府的統計,於韓國的印刷媒體、電台與電視中,平均每一天便有 574 個關於酒精類飲料的廣告,而當中的 22 個的採用模特兒作產品代言人的酒類飲品,17 個都是以韓流明星為廣告賣點,可見在酒精飲料的廣告中,明星是最主要的營銷因素。

在眾多酒精類飲品選擇中,韓國燒酒位居於最受韓國人喜歡的首位,而且它更是全球銷量最高的烈酒類飲料,比俄羅斯的伏特加、白蘭地與威士忌更要多受人愛戴。

而每一次想到韓國燒酒時,我們都不其然地聯想一位又一位打扮性感並吸引眼球的韓國女明星,皆因近年各家出產韓國燒酒的公司品牌,都是劃一地選用了以賣弄性感為主調的韓流女星為廣告代言人,來吸引銷路。

例如早年前韓國第二大燒酒品牌 Cheoeum Cheoreom,便聘請三大韓國性感女歌手金泫雅、具荷拉與金孝靜為代言人,廣告中她們三人跳著挑逗性的舞蹈,最終收到韓國政府的勸諭,被要求把該廣告於電視平台中除下,只能於網上發放並標明 19 歲以上才能收看。

近年圍繞著韓國燒酒廣告的爭議不斷,繼早前有 30 多位酗酒人士向首爾地方法院入稟申訴兩間韓國燒酒品牌生產商,包括是 Hite-Jinro 與舞鶴,因為它們未有把飲酒的危險性貼在燒酒玻璃瓶的當眼位置,導致他們出現酗酒的問題。

近日,於韓國國會保健福利委員會有一條由執政新世界黨議員 Ailesa Lee (前韓國國家乒乓球代表) 提出的議案,因為她眼見當下藝人與運動選手代言酒類飲品對青年人酗酒的問題有助長作用,因而她提出修改了早前的國民健康促進法。

新修定的「國民健康促進法」內容是所有人,包括藝人與運動選手,24 歲 (實歲,非韓國年齡) 或以下的青少年不能參與電視、平面、網路、海報等宣傳酒類的廣告活動。若有違規者,最高刑罰是監禁一年,並罰款 1000 萬韓圜。

修正案將會在國會會議上討論,若獲得推過,早前剛為 Hite-Jinro 旗下的燒酒品牌 Chamisul 當代言人拍廣告的歌手 IU,因為她現在只有 22 歲 (國際計算方法),很有可能她的廣告將會被政府除下。

剛看到該法案於韓國媒體上廣泛報導之時,不少媒體都集中討論一個問題:「為何是 24 歲?」。

因為韓國法律一直都只是規定禁止 19 歲以下人士飲酒,以阻止青少年接觸酒精的可能性。

但根據一般對青少年的定義,大體多是指 9 歲以上,19 歲以下都是所謂的青少年年齡層,所以,若按照該議案所指,24 歲於韓國社會已被認定為成年人,那又為何要阻止 19 歲至 24 歲,已被視為成年人的歲數,不准於這個年紀的藝人與運動員擔當燒酒廣告的代言人呢?

根據提出該修正案的議員 Ailesa Lee 解釋,因為她留意到近年不少燒酒公司都喜歡選用一些未滿 20 歲的韓流女星為廣告模特兒,所以希望透過修改法律禁止這一類行為。

另外,她表示都是參照韓國政府針對一些對青少人有害物品的監控原則,例如藥品,因而認識青少年較容易受大眾媒體的廣告影響,所以希望以修改法律禁止一些對他們有影響性的燒酒廣告於媒體上播放,從而解決青年人酗酒的社會問題。

除此之外,她又引用韓國青少年基本法第 3 條第 1 項說到,韓國的青年人是指 9 歲以上 24 歲以下的韓國人,因此他斷定 19 歲至 24 歲之間的,還是青少年。

所以,據她說解釋的,今年 22 歲的 IU 也是青少年,因而不准擔當任何酒精類飲料的廣告代言人。還有,她還指出英國、美國等其他西方先進國家都有類似法案,禁止 25 歲以下人士為酒類飲品的模特兒,指出韓國的政策也應走向類似方向,以保護青少年。

對上一次韓國曾經進行過一次廣泛研究青少年飲酒與廣告問題的調查,已經是 4 年多前的 2010 年了。

當時韓國國民健康促進法向首爾地區的 2000 名高中生進行了收看有關酒精類飲品廣告的調查,發現 56% 的高中生都有接觸過此類廣告,因而於 2011 年進行了對上一次的韓國國民健康促進法的修正,容讓某些低酒精類的飲品只可以於晚上 10 時至翌日早上 7 時於電視台賣廣告,減少對青年人的影響。

因而,有言應該先再進行另一次關於青少年飲酒問題與廣告影響的調查,才決定是否把禁止廣告代言人,從 19 歲延伸至 24 歲。

況且,根據大韓保健協會於 2014 年的調查發現,它們曾經針對 3 個免費電視台中的 72 套韓國電視劇進行了關於飲酒場面的研究。

當中的 2431 劇集中,它們發現一共擁有 2564 個飲酒的場面出現。情景卻沒有分是喜劇、悲劇,抑或是愛情劇,總之開心時飲、不開心時飲、家族紛爭時飲、爸爸飲、媽媽飲、我飲你飲,總之每一集兩集中總會有一至兩個飲酒場面。

所以,實際上是現在任何情況下也可以看到不同環境的飲酒情景,單單只是針對 24 歲以下的藝人或是運動員當酒精飲品代言人只是捉錯用神。

24 歲的「青年人」,相信社會也要有信心,他們擁有足夠的能力判斷自己的思考。而且,我們若只是阻止一位 23 歲的青年藝人當酒類廣告模特兒,不代表他不可以在劇集場景中大喝燒酒,所以這個「禁酒令」只是有限度,結果 IU 雖然不能於廣告中飲燒酒,但或許她在即將播出的劇集《製作人》中有飲酒場面的話,只會惹來啼笑皆非的效果。

原文刊於作者鍾樂偉facebook,文章獲授權轉載。標題經TOPick 修改,原題為〈IU 燒酒廣告被禁的爭議〉。

撰文 : 鍾樂偉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全球研究課程助理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