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相有罪?歐洲擬修訂法例禁拍地標性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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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06/30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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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國旅行在巴黎鐵塔前影相,再傳上facebook打卡是常識吧?歐盟下周四(9日)擬修訂法例,拍攝巴黎鐵塔或羅馬許願池等地標性建築物,都須事先取得版權持有人批准,才能發布或出售有關照片。

照片上載fb 易牴觸法例

修訂案要求任何與商業創作有關,如照相、拍片或繪畫等,都必須得到涉及的地標或建築版權持有人的同意,才能進行。

雖然法例旨在針對商業拍攝,但外界憂慮一般遊客也很容易會誤墮法網,因為將照片上載至Facebook(fb)或Flickr等社交網站或平台與別人分享,就可能會觸犯該法例,遭到罰款甚至監禁。

以巴黎艾菲爾鐵塔鐵塔為例,民眾可合法發布於日間拍攝的照片,但之前網上曾經有傳言,遊客任意拍攝以鐵塔為主題的夜景照片均屬違法,但艾菲爾鐵塔營運管理公司其後對外澄清,表示此類說法均屬誤解或毫無根據。

但管理公司強調,只有在商業及買賣用途時方必須提出申請,依照使用內容而支付費用,但一般民眾拍攝留念的照片則不受任何限制。

相片來源:gettyimage

反對聲音四起

英國《每日郵報》報道,歐洲議會議員雷達(Julia Rede)批評,「限制全景自由(freedom of panorama),將會使數以百萬的歐洲人與版權人產生衝突。」

英國的知識產權律師斯旺(Charles Swan)批評,法案倘通通,將徹底侵犯民眾的表達自由。

消息一出亦受到大量網民抨擊和反對。也難怪大家會這麽激動,影相本來是遊客的重要活動之一,但新擬案讓旅客的活動大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