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目前無計劃就基本法23條立法

政治

發布時間: 2015/07/01 15:54

最後更新: 2015/12/0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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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以154票贊成、0票反對、1票棄權,高票通過新頒布的《國家安全法》,當中兩度提及香港。特首梁振英表示,新頒布的《國家安全法》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而政府暫無計劃就基本法23條立法。

 

新頒布的《國家安全法》,其中兩條條文包括港澳部分,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不容分割,港澳與台灣都有義務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以及港澳特區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指,將香港和澳門加入國安法內,是宣示和原則性的要求,但根據基本法的規定,全國性的法律除了列在附件三範圍的法律,其他內地法律不會在特區實施。

 

她強調,有必要在全國的法律內提及香港和澳門的責任。香港人如果在內地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必定要管,但如果有關活動是在香港進行,應按照基本法23條規定,由特區自行立法處理,維護國家安全。

 

梁振英則指,基本法自1997年實施以來,政府已經有責任根據基本法23條履行責任,強調政府暫無計劃就基本法23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