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品玻璃樽徵費 料明年執行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7/03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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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就飲品玻璃樽徵費立法,有關草案昨日刊憲,下周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料最快明年才落實執行。按外國經驗,政府預計每個1公升容量的玻璃,收費1元。政府並預告,收費計劃未來可擴展至其他產品容器。

為推動玻璃樽回收,環保署建議把飲品容器納入生產者責任制,在供應商層面收取循環再造費。

供應商需向環保署登記為「登記供應商」,並按規定繳付徵費,而政府日後將會在本港三個地區,即港島、九龍及新界,聘請最多3個承辦商去進行回收工作。環保署指,根據外國經驗,每公升玻璃樽容量收取約1元徵費。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法案目的是實施飲品玻璃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並提供法定規管框架以便日後擴展至其他容器。

葡萄酒商會政策及市場研究委員會主席黃大鈞認為,徵費政策等同變相恢復葡萄酒稅,他又擔心,政策對小型酒商會帶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