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指是否修改《防賄條例》與UGL事件無關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10/06 12:22

最後更新: 2015/10/06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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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防止賄賂條例》不涵蓋特首,就社會有要求政府修例,特首梁振英以昨日政府已有書面回覆為由,沒有補充。被提及是否因UGL事件而不作修例,梁振英指,事件於當選行政長官前,離開舊公司時的離職安排,與修訂《防賄條例》與否,兩件事是沒有關係的。

澳洲傳媒去年報道指,梁振英於2011年宣佈參選特首後,以戴德梁行董事身份與澳洲UGL公司簽訂秘密協議,透過提供顧問服務、協助挽留員工、不作競爭等安排,換取5,000萬港元報酬,全部款項均在上任特首後收取,亦未有對外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