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帥青:18歲結婚 自己話事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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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11/2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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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一對新人在維港旁拍攝婚紗照。(圖片來源:法新社)

18歲要結婚,話事權應在當事人,還是其父母手裏?現行21歲以下年輕人結婚,沒有父母同意不行,法改會認為應調低至18歲。但降低是否適當?已擁有決定權的父母,又肯放手?

本港法定的最低結婚年齡,定於16歲,不過即使「夠秤」,也不是雙方相愛就可,據現行法例,21歲以下的年輕人,結婚須有父親或母親簽字同意,不可自己話事。但這個年齡規限,近日引來議論。

此因政府前日發布諮詢文件,建議就撫養權等修例,在文件之中提到,原來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另一倡議,是把年輕人自己話事的結婚年齡下限,由21歲降至18歲。雖然政府對此態度不見積極,在談及有關落實建議時,只稱將與撫養權等修例的問題分開處理,但隨即引來網民眾說紛紜。

可自決結婚的年齡,降至18歲較好?還是維持21歲?既有家庭組織認為,18歲的心理還未夠成熟,不應該降低,又有網民認為,降低會製造更多社會問題,但亦有網民指,既然18歲已可取身份證,被視作成年人,在婚姻大事上,應可作主。

現今的社會趨勢,年輕人愈來愈希望擴大自己的話事權,不過,法律規定21歲以下者,結婚須先徵得父母同意,亦包含年紀輕未必有足夠能力獨立組織家庭、要有父母協助等原因。這些原因到今天還是否存在?有否減弱?可惜的是,只得18歲的年輕人,要在今天獨立組織自己的家庭,難度相信比上一代更高。

是否夠成熟結婚,可分別看心智能力與經濟能力。論心智能力,今時今日的年輕人,透過互聯網,確擴闊了視野,但處事、人與人相處的成熟程度,則未必及得上過往同齡年輕人。

這並非一代不如一代,更可能是環境使然。在過往年代,大部分年輕人在初中或高中畢業過後,自願或不自願都好,就會投身社會工作,15、16歲上班的大有人在,到了18歲,其實已在社會打滾了數年。相比起來,現時18歲甚至21歲的年輕人,大多還是未有工作經驗的全職學生。

若論經濟獨立的能力,能夠有財政能力自己養家,今天的年輕人,亦比以前更難。在上一代,大部分人也只得中學學歷,早早進入社會的年輕人,要找一份普通薪水的工作,尚不太難;但到了現今,不少工作都要求大學學歷,18歲年輕人結婚後投身社會搵錢,因沒有大學學歷,要找到心儀、薪水不俗的工作,變得難上難。

據統計處數據,去年15至19歲就業年輕人的月入中位數,男性僅得5,300元,女性為3,800元,數字相比起1996年、該年齡段的男女月入中位數均為6,000元,其實還要低。

甚至乎不少年輕人結婚後想自組小家庭,要租樓、甚或想置業,但在現今年代,樓價租金上漲,30多歲、在社會工作多年的上班族,尚且嘆息為交租頭痛,又或沒有父母幫忙難上車,不吃不喝多年也難置業、買樓無望等,何況那些只得18歲者?

當然,降低自主結婚年齡的更大障礙,還在於文化問題。傳統的中國人思想,父母對子女的人生大事,總有發言權,且婚姻大事不單是兩個人的事,也是雙方家庭之事,父母有一定參與權,既包括在如何籌辦婚事等,要能夠話事,甚至對於子女應該何時結婚、對象是否適合等等,一樣要有say。

當父母現時手上握有否決子女早婚的權力,要向父母「奪權」,他們是否願意乖乖交出?要過這班父母的關卡,未必是容易之事。

其實,法改會有關把自主結婚年齡降低的建議,早在10年前提出,只是一直未獲重視。而如今的新一代,要靠自己能力養家的難度則愈來愈高,且社會的趨勢更是晚婚,早婚者愈來愈少,在去年,19歲以下的已婚女性僅得300人。類似的建議,日後再提出,或也會遭「冷處理」。

 

撰文 : 沈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