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踏板車 安全問題4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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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12/0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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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電動踏板車近期成為潮玩之物,昨日(11月30日)有彩虹邨居民在內地購買的電動踏板車充電時懷疑短路爆炸起火,幸好無人受傷,但家園盡毀。

海關和機電工程處向《經濟日報》表示,暫沒適合法例監管電動踏板車,揭示此類易生意外及有短路爆炸危險的產品「無王管」。

以下是電動踏板車綜合4件事:

1. 出事踏板車約1,800元

火警現場為彩虹邨金華樓7樓一單位,住有3母子,包括女戶主及姓歐兩名已成年兄妹,充電爆炸的電動踏板車,是歐小姐一個多星期前在深圳羅湖區一店舖,以折算約1,800港元購買,事前曾玩過一次。

昨日凌晨約3時,歐小姐在近門口處首次為踏板車充電,並按說明書充電兩小時,至凌晨約5時突聞輕微爆炸聲響,起床出房發覺踏板車冒煙及有火,馬上拔掉「雙腳插」電綫,但踏板車仍然起火,她馬上喚醒母親及兄長逃生及報警,並四出拍門通知鄰居疏散,情急之際仍不忘救出家中兩隻愛龜。

彩虹邨金華樓,昨日凌晨有住戶為在內地購買的電動踏板車首次充電時疑短路起火爆炸,單位付之一炬。(李銘攝)

她表示,在他們逃出僅一秒即聽到一爆炸巨響,相信是踏板車爆炸。

大廈約200名住客疏散,無人受傷,調查後懷疑該電動踏板車在充電期間短路,起因無可疑。

歐小姐表示,她決定買電動踏板車前,曾看新聞得悉外國曾發生過類似充電期間發生爆炸消息,估不到她不幸成為亞洲首例。

她指出,家中電器均用日貨,是次貪玩買了中國貨卻發生爆炸,全屋嚴重燒毀薰黑,可說「無家可歸」。據悉,一家三口其後已獲房署在邨內提供空置單位暫住。

2. 政府:暫無法例規管

運輸署表示,任何在行車道(包括私家路)上使用的汽車須登記和領牌,但電動裝置構造及運作會對使用者本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一定危險,故不宜於道路上使用,該署不會登記和發牌。

如在行人路上使用或會同時觸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在不違反其他法例下,上述電動裝置可在室內或其他非道路地方使用。

運輸署早前在立法會曾提及跟電動踏板車相近的電動單輪車,指由於電動單輪車的構造及運作會構成一定危險,故未擬修訂法例容許電動單輪車登記及領牌。

海關發言人回覆指,在港出售的消費品如不受其他特定法例規管,則受《消費品安全條例》規管,但條例附表列明,產品包括汽車和電器產品(操作電壓超過50伏特交流電或120伏特直流電的電氣產品),則不受《條例》規管。

機電工程處發言人則表示,電器產品安全條例是監管家庭電器,因電動踏板車是以低電壓電池驅動,不受監管。

3. 專家:鋰電過熱疑為爆炸主因

港大電子及電機工程系副教授張達煒指出,這類踏板車通常採用鋰電池驅動,若踏板車使用時經常碰撞,易撞壞鋰電池內的充電裝置,有機會令裝置短路裝置破壞,有爆炸或火警風險。

英國機械工程師學會院士盧覺強亦相信,爆炸原因與鋰電短路有關,他指內地生產的電器及電動產品,有不少雜牌貨、沒有品質檢驗,亦有可能沒有短路裝置,合格的鋰電會有保護裝置,遇充電出現故障可發揮截電作用,減低火警機會;若失去短路功能,電池有一定程度爆炸危險。

港九電器工程電業器材職工會技術總監孫名林認為,電動踏板車爆炸主因是電池過熱所致,而充電器亦不懂得限制電流:「不停充電,電池不停膨脹,最後過熱爆炸。」他呼籲市民寧可在港購買水貨,亦應避免到內地購買電器,因在港至少有購物保證。

4. 最平600元有交易

電動踏板車在內地淘寶網熱賣,最平逾500元人民幣(約610港元)有交易。

本港不少店舖或網店均有出售電動踏板車,有網店指會要求內地生產商改用合標準的鋰電及插頭,才在港出售。

網店東主黃先生指出,兩輪電動踏板車分7吋、8吋及10吋,彩虹邨發生充電起火意外的屬於7吋,在其網店的售約1,600港元,包送貨;他形容短短數個月,其生意不斷增長,目前日賣10多部。

黃先生認為,起火原因可能與鋰電品質問題有關,其網售的電動踏板車雖是國產貨,但他入貨時,會要求內地生產商改用合乎安全標準的鋰電品牌,包括三洋、LG及三星等,因有品質檢查,品質較有保證;另外亦會要求更換合乎香港標準的三腳插頭。

他表示,電動踏板車時速約10至12公里,在超過一定速度時,會自動減速、甚至倒後,並可360度旋轉。

深水埗鴨寮街店舖亦有售賣同類電動踏板車,但店舖均拒絕接受《經濟日報》採訪或透露來源,亦不願透露是否有安全檢測,以及有沒有更改產品以符合香港電器產品標準。

黃先生提醒初玩者,玩車前要做足安全措施,戴上保護頭盔、護膝及護肘等,不適宜在公園及人多地方玩,8歲以下兒童亦不適宜,因是電動踏板車需逾20公斤重量才可啟動,最大負重則為12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