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輕言辦Playgroup 收支平衡不易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12/1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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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Playgroup成行成市,荃灣南豐中心全幢就有7至8成單位是教育中心。(資料圖片)

學前教育中心接連結業,有業內人士指Playgroup數目已達氾濫程度,預計今明兩年會汰弱留強,致命傷是入行門檻低、租金貴、師資專業不足,及缺乏商業營運管理知識。

2010年開始經營Playgroup的嬰幼兒心理發展協會,其心理諮詢師程衛強表示,市面上部分Playgroup是幾位媽媽曾帶小孩參加,以為很易經營,就自設一家,但幼兒教育市場並不是「大到任做」。他解釋,一家教育中心租金每月約2.5萬至5萬元,以每個學生收費500元計,要收百多名學生才可抵銷租金成本,尚未計每名教師每月約1.5萬至2.5萬元薪酬。他直言要做到收支平衡不易,並透露去年公司開會,已討論今年至明年業內會出現汰弱留強情況。

於大角咀近奧運站開設教育中心的黃太亦大喊租貴,約千呎的商場舖位,呎租50多元,實用率僅約5成,變相呎租高達100元。她個人決定不染指Playgroup,只接幼園生及小學生,因教育中心很靠口碑,但幼兒Playgroup難量度成效,難建立口碑吸客。

任教青協持續進修中心「幼兒Playgroup導師培訓基礎課程」的馬惠屏更直言,Playgroup中心數目已達氾濫程度。她舉例說,荃灣南豐中心全幢7至8成單位是教育中心,稱這行有人做不住要頂手,亦有人賺到開分店,她認為分別在於師資,要成功需要有專業資格,但很多媽媽以為教幼兒很易,Playgroup易經營,輕言入行。

事實上,現時開設Playgroup或幼兒教育中心,只要不落入《教育條例》註冊條件,即於任何一天向20人或多於20人,或於任何時間同時向8人或多於8人提供教育課程,便毋須註冊或臨時註冊為學校,可說是「無王管」。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認為,政府必須盡快立法或修例,將Playgroup納入註冊監管,包括參考《教育條例》和《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確保這類機構在收生、收費和環境安全等符合法例要求,以加強保障家長和幼兒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