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世紙7個小知識 BB不可跟媽媽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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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12/14 17:36

最後更新: 2015/12/29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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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來源:政府一站通

出世紙人人都有,但有很多人誤以為取得身份證後,出世紙如同一張廢紙,這個想法大錯特錯。TOPick 根據香港入境處的網站及向入境處查詢,總結了以下7條Q&A。

1. 出世紙有甚麼用途?

出世紙持有人在未達到11歲可以申請兒童身份證的年齡前,出世紙是最重要的身份證明文件之一,因為申請幼稚園及小學前,校方均要求父母出示孩子的出世紙作證明。

別以為當領取兒童身份證及成人身份證後,出世紙便會淪為廢紙,可以扔入垃圾筒,出世紙可用作親屬證明,包括父母子女關係、兄弟姐妹關係等。

舉個例子,假如父母離世在未立遺囑的情況下,子女欲繼承父母遺產時,或有需要出示出世紙以證明雙方關係;兄弟姐妹如要以非核心家庭申請公屋或居屋,都有需要出示出世紙證明雙方關係;如希望申請生父母及親生子女的郵政共用信箱,亦需要關係證明文件副本,即出世紙。

2. 出世紙上的登記事項可否更改?

出世紙列明了持有人出生時的基本資料,包括名字、出生日期、出生地點、父母親姓名及家庭住址等。

父母為子女領取出世紙後,自子女出生起42日內可以申請改名,不用額外付款,但超過42日後申請就要繳付425港元。但要注意,如子女已年滿11歲,就無法再在出生登記的項目內再加名或改名。

至於父母的姓名、出生日期及地點等,原則上是不能再作更改。

3. 出世紙的號碼即身份證號碼?

每張出生紙都有號碼,且會跟足持有人一世。

入境處回覆指,凡於1980年或以後在香港出生,並登記及持有香港出世紙的人士,一般情況下日後辦理身份證時,兩個號碼會配對並相符。換言之,原來這串號碼自你出世後,就會跟足你一世。

4. 嬰兒辦理出世紙時可否跟隨母姓?

根據《出生登記條例》第13條,現時的出世紙只填寫嬰兒的「名」或「名字」,但不包括姓氏。

究竟嬰兒是跟隨父姓還是母姓呢?入境處職員回覆指,一般情況下,已婚夫婦所產下的子女會跟隨父親姓三氏。如父母協定為嬰兒跟隨母親的姓氏,可以向入境處提出,當局會視乎情況下再作處理。

至於非婚生子女,假如父親資料欄留白,嬰兒則可跟隨母姓。

5. 逾期領取出世紙,會有甚麼後果?

根據《生死登記條例》,父母必須在嬰兒出生後的42日內辦理出生登記;如在嬰兒出生42天後但不超過一年內辦理出生登記手續,則須繳付登記費140元。

根據現行機制,如父母逾期未有為其子女辦理出生登記,入境處會於嬰兒出生後3個月、6個月及9個月,以郵寄方式聯絡該父母,提醒他們盡快辦理。如未能聯絡或提醒後仍未辦理,入境處會交由調查科跟進及考慮作出檢控。

若有人刻意不依從法例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或監禁6個月。(如嬰兒父母均已死亡、患病、不在或無行為能力,則由嬰兒出生所在房屋的佔用人、或嬰兒出生時在場的任何人辦理手續。)

6. 歷來最長沒有領取出世紙的個案是?

今年5月,本港一名富家女疑因沒有出世紙,15年來過着無證生活,無法上學,最終跳樓自殺身亡,事件轟動全港,但個案並非本港最長沒有領取出世紙的個案。

《經濟日報》報道,入境處今年9月時公布,逾期最長的個案為一名19歲男子,其亦有2名分別17及18歲的妹妹亦未有辦理出生登記,3人均從未接受正式教育,個案已轉交社署跟進。

7. 可以查閱其他人的出世紙嗎?

根據《出生登記條例》第22條及23條,任何人在繳付費用140元或680元後,均有權要求登記總處或分區登記處的登記官員翻查資料,再繳付費用$70並提供訂明的詳情後,有權向登記總處的登記官員領取一份關於任何人出生 的符合訂明格式的簡略格式證明書,該證明書須根據登記官保管的紀錄及登記紀錄擬備。 

不過,市民毋須太擔心他人可以隨意查閱到自己的資料,根據《出生證明書(簡略格式)規例》,要查閱除了要提供被查者的姓名、出生日期及地點外,亦要填上被查者的父親姓名,及母親的婚前姓氏及名字,才可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