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新田居民就反對興建邊境購物城申司法覆核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12/1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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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於本年9月18日通過於元朗新田青龍村興建為期3年的臨時邊境購物城,有該區居民蕭文彬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城規會通過有關申請時,未有考慮當區居民反對意見,而申請者未有提供有關交通、環境、渠務及治安等方面的評估報告,城規會便作出批准,此舉有違《基本法》第39條保障香港居民的權利與自由不受限制。

申請人於入稟狀中指出,根據城規會當日的會議紀錄,多個政府部門包括環保署、運輸署及渠務署等,均要求申請興建邊境購物城的一方,需提交相關方面的評估報告及詳情,當區居民亦對邊境購物城所帶來的治安及交通影響有所關注,但他們的反對意見未獲考慮,故要求推翻城規會上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