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帥青:不隨夫姓 香港領先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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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12/1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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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隨夫姓的「冠夫姓」做法,本港早已不流行,但沒想到在不少地方包括歐美,卻是主流。日本更掀起爭取不隨夫姓的官司,失敗收場。論拋開冠夫姓的速度,原來香港領先全球?

本港女子結婚,婚後大多不會改姓或加上丈夫姓氏,但在日本,就有5名男女要為此挑戰法律,力爭女子不隨夫姓,引來全國熱議。原來當地的法例規定夫妻必須同姓,雖然沒規定是男跟從女,或女跟從男,但在現實中,96%皆是婦隨夫姓。

於是,這5人就從2011年起,先後入稟東京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力指此法規不尊重個人、違反男女平等,未能符合憲法。可惜的是,兩次入稟均失敗,雖然他們鍥而不捨,今年上訴至最高法院,但法院昨日宣判,仍判他們敗訴,理由是應在國會討論。

多年以來,日本妻子皆要在婚後放棄自己姓氏,港人或感不可思議,這不單是惹來兩性不平等的爭議,且在生活中,亦頗不便。例如身份證、護照、駕駛執照等證件,全部要更換,程序繁複,且在職場,又要向公司報告改名。一旦離婚,通通又要換回去。

若是如此,為何不更改制度,讓夫妻各有各姓氏,簡單得多?原因正是文化問題。中國人既有嫁雞隨雞的觀念,在日本更甚,認為一家人同姓,就是維護家庭價值觀的關鍵,以示「家庭一體」,故此連日本政府亦不希望更改制度,怕對社會有害。甚至這還體現在社會制度之中,當地沿用戶籍制多年,過去要徵稅、發放福利等,曾以家庭為單位,而非個人為單位。

據當地政府調查指,贊成女性不用冠夫姓的民眾比例,與反對的相若,同為約36%,更有近70%的受訪者認為,夫婦不同姓,會對小孩有不良影響。當社會文化已成形,一時之間要改,自然難得多。

有趣的是,日本冠夫姓傳統並非源自當地或受中國文化影響,反而是西方!在明治維新時,日本力倡學習西方,一併引入婦隨夫姓做法,變成傳統。

當西方近年講究女性自主、女權主義盛行之時,但其實冠夫姓的傳統,根本沒有失去主流位置,即使大部分西方國家不強迫妻子從夫姓、希望保留自己姓氏的人數亦漸上升,但冠夫姓始終佔大多數。據調查指,美國已婚婦女中,約70%冠夫姓;英國有統計指,在20多歲的年輕新娘中,62%也會冠夫姓。

歐美的名人中,更可看到不少例子,例如在政界,美國民主黨總統參選人希拉莉,冠上了丈夫的姓Clinton,德國總理默克爾(Angela Merkel),用了首任丈夫的姓氏;在演藝界,美國女星Julia Roberts,婚後變Julia Moder,英國則有「碧咸嫂」Victoria Beckham的例子。

西方人冠夫姓的理由,同樣離不開顯示家庭齊心、愛的表現等。即使各地愈來愈多人注重女權,但是推廣「不隨夫姓」的大型反傳統運動,始終未見燒起。

反而在香港,拋開冠夫姓的速度,比日歐美快得多。在60、70年代,本港也曾一度流行冠夫姓,當時加入港府的女政務官,不少婚後冠上丈夫姓氏,例如林鄭月娥、陳方安生、葉劉淑儀等。

但是,此做法維持不了多久便消失,至近年,冠夫姓的女性已經少之又少,新任女高官如許曉暉、謝曼怡等,婚後也沒有冠夫姓。

這一方面既可說是因本港「走得前」,女性社會地位快速提升,加上男女平等觀念擴散,女性更不傾向在自己姓氏前,冠上他人姓氏。

另一方面,更大的原因應是冠夫姓本來就源自英國殖民政府,而不是中國人根深柢固的傳統。港人的文化思想之中,也沒有夫妻同姓才能顯示家庭團結的觀念,故此當社會要拋開此做法,包袱也小得多,自然可以來得快也去得快,不像西方般屢受傳統束縛。

冠夫姓是否「落後」表現?其實未必,例如在西方,夫婦兩人自願同姓,覺得此可以示「恩愛」,確無不可,只是如日本般,以法律硬性規定其中一方更改原有姓名,難免予人有強迫難受之感。始終一個人的姓氏,就是重要的身份象徵,還是讓人可自願選擇,有得揀才是老闆吧。

撰文 : 沈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