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辣椒醬生產商余均益食品廠有限公司,入稟區域法院指其兩名股東未經准許佔用公司位於西環水街的一個單位,不肯遷出,要求兩名股東遷出相關單位。
原訴人為余均益食品廠有限公司,與訟人則為余玉梅及余玉嬋。資料顯示,與訟人為原訴公司的股東。
入稟狀透露,原訴人擁有西環水街偉安樓一個單位,並批准與訟人自1981年起佔用相關單位,去年11月原訴人公司董事局決定,要求與訟人遷出相關單位,並多番要求對方遷出不果,故入稟區域法院,要求與訟人遷出單位。
資料顯示,余均益現由創辦人余兆基的長子余康權主理,兩名與訟人為余康權的胞妹。而原訴公司股份由余兆基的四子三女持有,部份股東曾於去年因股權問題出現內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