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夢熊案:劉夢熊指梁振英出爾反爾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1/12 16:17

分享:

分享: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涉妨礙司法公正案續審,劉續供稱,後來梁振英卻反口,只問劉對香港哪5、6個諮詢機構有興趣,可列出清單予梁。劉對梁出爾反爾反感,故拒絕梁的建議,劉直指梁「承諾當食生菜」。劉又指出隨後他的朋友,即全國政協委員許智明向他展示一封行政長官辦公室的信箋副本,信中內容為梁向中央推薦另一人王國強任全國政協常委,而信件日期為12年8月6日,即梁答應推薦劉擔任全國政協常委前的3個月。

劉就事件上門質問梁,梁解釋該信件是王自行撰寫後逼他簽署,劉向梁索取其推薦信的副本,始發現原來梁從未為他撰寫推薦信。

劉又指,他當時向梁振英發出涉案1月10日的信件是真誠相信,自己1月8日無端白事遭廉署拘捕,令他失去月3周後為國家效力的機會,即擔任政協委員或常委,且對劉名譽及經濟上造成傷害,故他十分氣憤,認定是梁振英一手導演的政治逼害,利用廉署作為政治打壓工具,「砌我生豬肉」,故他向梁發出相關信件,是「擊鼓鳴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