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懷孕趨增 最細12歲為人母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1/23 00:17

最後更新: 2016/01/23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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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葉柏強(中)指出,本港少女懷孕情況有上升趨勢。(曾耀輝攝)

本港少女懷孕個案有每年遞增的趨勢,香港大學一項研究顯示,受訪年輕媽媽之中,65%在19歲或之前已第一次生育,年紀最輕的僅12歲已為人母。

此外,有35%受訪年輕媽媽在兩年內懷孕兩次或以上,他們患抑鬱的風險比沒重複懷孕媽媽高出近兩倍。有媽媽曾「撼頭埋牆」,也有用枕頭蓋過女兒。

香港大學醫學院與明愛風信子行動,於去年1至6月以問卷訪問392名年齡介乎16至30歲的媽媽,他們全部於23歲或之前已生育,65%是在19歲或之前,而最年輕的懷孕時只有11歲,12歲已當媽媽。

研究發現,35%受訪媽媽在24個月內懷孕兩次或以上,他們逾4成有身體暴力虐兒的風險,較沒有重複懷孕的組別的風險高逾兩倍;另過半有抑鬱風險,高於沒有重複懷孕的少女媽媽1.88倍。至於疏忽照顧兒童及出現較差的精神壓力,亦分別高出1.65及1.68倍。

香港大學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葉柏強指出,本港少女懷孕情況有上升趨勢,醫管局每年約4萬宗生育個案之中,18歲以下的少女懷孕個案約佔1,000宗,而過去數年每年都有單位數的增幅。

18歲的子蕙已育有一名19個月大的女兒及半月大兒子,兩次都是意外懷孕。她憶述,懷上第一胎時,家人認為她年紀太少,不宜生育,自己本想放棄胎兒,但男方願意負責任。

不過,女兒出生後不久,子蕙出現產後抑鬱,曾自己「撼頭埋牆」;又因身形及體重變異而缺乏自信心,壓力大增,容易因瑣碎事而變得暴躁及崩潰痛哭。她後來又意外懷孕,男方認為自己上班賺錢等同負上養育子女的責任,其餘照顧子女日常生活的工作應由女方自行處理,「在他心目中,我要做到30歲女士可應付到的工作」。

雙方意見不合終分開,子蕙現時在元朗租屋住及領取綜援,獨力湊大兩名子女,「有老公變無老公,有支持變無支持,壓力好大」。她勸喻年輕媽媽們,世界上沒有「早知」這回事,若懷孕並決定把胎兒生下,就不要後悔。

港大醫學院建議,本港需改善針對青少年的家庭計劃及安全性行為教育、認知和支援服務,同時就年輕媽媽的精神健康、風險行為及教養小朋友上提供適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