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帥青:危險行為累人累己 施重典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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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01/2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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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冰又結霜,大帽山變得濕滑,登山者容易跌倒(網上圖片)。

大帽山一邊有人受困,一邊則有人登山賞霜。有女子遭警員阻止後叫囂「命是自己的」一幕,在網上瘋傳。生命雖屬自己,但冒險行為或累己累人,不單抵鬧,在外地更施以罰金。

天氣近日極度寒冷,大部分人寧願留在室內,大帽山卻非常熱鬧,除了部分是參加跑步賽事的選手外,還有不少是登山「追冰」賞霜的市民。在嚴寒難抵之下,逾百人出現低溫症、滑倒受傷等,警方前日隨即以安全為由封路,阻止市民上山。

但近日互聯網瘋傳影片,原來有一名女子在封路後,仍堅持登山,對於警員的勸告,大加反感,語氣強硬認為性命是她自己的,警員制止無理。

誰是誰非?網民大多認為女子做錯,斥其惡人先告狀、不顧及別人。但該女子事後接受訪問仍堅持立場,指像海灘掛紅旗後,仍有人游水一樣。

誠然,登山者大多自感裝備充足、具備良好體格,認為登山不成問題,但當情況變得危險,是否仍有登山的「自由」?若然在山上受傷,既會加重醫療人員的負擔,且若是更嚴重的意外,如失足跌落山等,就更需大量人員出動救援,甚至是以命搏命的相救。遭勸阻後仍堅持,雖有「勇氣」,但其實亦顯得自私。

正如在颱風天,有人犯險游水、觀浪等,這些冒險者總覺得是自己的自由,但合情合理嗎?對於這些行為,本港尚只是好言相勸、警戒了事,其實在外地,更是用重典,開罰對付!

例如內地的錢塘江,常有大批人觀賞潮汐,甚至浪潮洶湧時亦不顧危險,及後政府宣布對危險觀浪者處罰最高1,000元人民幣。

更「辣」的是台灣。當地颱風多,卻不時有人在打風日子,依舊到海邊觀浪拍照,甚至玩水釣魚等,又或是登上高山。於是,當地法例訂明,政府可把危險地帶劃為警戒區,進入者可罰最多25萬元新台幣,且更甚的是,若有人不理而要政府出動搜救,獲救者須為搜救費用買單。

台灣去年就有一名男子,不顧消防員勸告,堅持在危險的水溪跳水,結果被罰5,000元台幣,事後政府還修例,要求起碼罰1萬台幣。

實施懲罰,正因這些行為可帶來的後果,遠比只有冒險者受傷大,可做成更多人的意外。開罰雖有幫助,但是否能打擊這些冒險行為,似乎是疑問。網絡的興起,正變相助長冒險行為愈加盛行。

助長冒險行為的原因,其一是「回報」大了。以前我們進行大膽挑戰,即使拍照留念,也只能向身邊小撮朋友分享炫耀,但現在又影相又拍片,還可以上載社交網絡,搏like搏出位,是否更驅動大家去冒險,做不甘平淡、比他人更激更搶眼的行為?

當人人到處去旅行,外國的雪景照已不稀奇,在本港數十年難得一遇的超強寒流時,排除萬難到大帽山拍攝霜景,才是顯得物以罕為貴?

再者,我們在網絡之上,常常看到大量他人的冒險影片,也會造成模仿效應。當看到外國有人玩高空跳水、玩危險自拍、到極地拍照等,既是羨慕,但可能也會想,為何自己不能?這些影片既是讓大家變得更大膽,但也是讓人更傾向冒險,甚至做出高風險的行為。

其實,模仿效應的出現,更有人想阻止。俄羅斯近年就有不少青少年喜歡極限自拍,再放上網,引來愈來愈多人仿傚,結果出現多宗跌落橋、跌落樓的傷亡事件,使得當地有國會議員提出要懲罰那些上載危險自拍照的人,企圖制止此效應。

每個人也希望有更多自由,但在爭取之餘,還應考慮行為會否累人累己,即使冒險行為顯得吸引,還是要先評估風險,不是胡亂挑戰「玩命」啊!

撰文 : 沈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