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監18個月 劉夢熊疾呼「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2/29 12:47

最後更新: 2016/02/29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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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室)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涉妨礙司法公正案,劉被裁定劉一項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名成立。法官判刑時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被告發出涉案信件及電郵的對象,為政府最高層官員及執法機關首長,被告於競選前與梁振英有所交往關聯,尋求影響梁終止相關廉署調查,且用上威嚇字句,可幸相關的調查並無終止。

法官又指本案可判處2年監禁,但考慮到被告無案底,且案件有所拖延,對他造成巨大壓力等,最終判他入獄18個月。

被告的兩名女兒及被告女友何綺雲又分別到犯人欄前與他握手道別,期間被告表現冷靜,其女兒及女友則一度飲泣。劉聞判後於犯人欄內大叫「歷史將宣判我無罪」,並表示「一定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