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許仕仁案4人准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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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03/22 09:53

最後更新: 2016/03/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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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來源:《經濟日報》資料室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00016)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4人涉貪案,上訴庭早前駁回各人就定罪上訴之申請,4人及後以書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之許可證明書,上訴庭認為其中一項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控罪,涉及重大法律觀點,故批准上訴許可至終審法院。

許仕仁、郭炳江、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4人於前年被裁定串謀藉公職行為不當等罪成,分別被判囚5年至7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