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廉署不起訴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囤地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3/24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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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兩年前捲入囤地案,在發展局公布檢討元朗錦田土地用途後不久,被指她與丈夫聯名斥資1880 萬元,在其管理範圍內的錦田購入一幅逾8 萬平方呎土地,再向城規會申請擴大樓面上限,由原本可興建3 幢2 層村屋,申請大增至可建4 幢3 層村屋,估計帳面獲利可高達半億元。

民主黨總幹事、前廉署調查主任林卓廷早前就案件向廉署舉報,質疑林嘉芬涉嫌利用政府機密資料捷足先登謀取利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防止利益衝突守則》,涉及公職人員失當。

林卓廷指今日接獲廉署口頭回覆,指案件終止調查,不作起訴。林卓廷對此表示震驚,憂慮事件進一步損害港人對香港廉潔的信心,摧毀公務員廉潔奉公的核心價值。 

林卓廷指出,林嘉芬作為當時負責新界地政的助理署長,對新界地段的未來規劃和升值潛力瞭如指掌,她在轄下發展區鄰近土地「囤地」,質疑有利益衝突;不明白為何廉署不予起訴,擔心壞先例一開,將來公務員知道哪裡將有發展,便可「攞正牌」在發展區外圍囤積土地。

他指出,早前亦曾去信發展局要求就林嘉芬案展開調查,至今未有結果,促請有關當局盡快向公眾交待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