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在囚人士可以選擇母乳或奶粉餵養嬰兒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4/07 20:18

最後更新: 2016/04/0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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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於今早收到有投訴,指控大欖女懲教所管方,沒有在每天下午4時至凌晨12時安排在囚人士的嬰兒進食奶粉。因有關指控牽涉在囚人士及其嬰兒的待遇及健康問題,性質嚴重,署方高度關注事件,即時指派投訴調查組人員前往接見有關在囚人士,跟進事件。

此外,署方亦徵詢衞生署意見,安排一名熟悉懲教醫療體系的高級醫生,聯同署方健康護理組人員及營養師,前往大欖女懲教所為各嬰兒進行身體檢查及檢視提供奶粉的安排。

懲教署致力以穩妥、安全和人道的方式,配合健康和合適的環境羈押在囚人士。根據法例,女性在囚人士的子女可隨同母親收納入獄,直至其母親服刑完畢或該兒童年滿3歲為止,此兩個期限以較早屆滿者為準。

大欖女懲教所設有醫院,並由一名衞生署派駐的醫生及擁有護理資格的懲教人員,包括註冊護士及登記護士,提供24小時的基本醫療護理。現時大欖女懲教所共有5名,年齡介乎4周至24周嬰兒隨同母親收納於獄中醫院。

在囚人士可以選擇以母乳餵哺或奶粉餵養嬰兒,署方會提供奶粉,院所醫護人員會因應嬰兒的年齡及體質,在奶粉餵養的時間、次數及份量上作出相應調整。署方亦會安排在囚母親陪同嬰兒定期前往母嬰健康院接受跟進、評估及育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