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被揭 曾替三太胞妹公司簽售樓文件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4/08 12:15

最後更新: 2016/04/08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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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機管局企業發展執行總監馮永業。(相片來源:經濟日報資料室)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與賭王何鴻燊三太胞妹陳婉玉名下的「志俊有限公司」互換物業風波擴大,昨(7日)爆出其丈夫馮永業,原來曾代表涉事的公司簽署物業買賣文件。

民政事務局證實,馮程淑儀今天休假,她早上帶同行李離開寓所,無回應記者提問。

馮無限期休假 機管局拒評

本身是機管局企業發展執行總監的馮永業,昨傳出已被機管局勒令無限期休假。機管會回應查詢指,有關員工個人休假事宜,不宜評論。

馮程淑儀被指在2014年,以低於市價與「志俊」互換物業,而「志俊」由陳婉玉全資擁有。馮程淑儀上周回應時稱,當時不知交易對方的身份。

陳婉玉為「空中快線直升機」的股東,該公司在2007年中標,成為上環港澳碼頭直升機場的唯一營運商。而馮永業在2003至2006年期間,擔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主理直升機機場擴建等事務,有指當時與陳婉玉有公務聯繫。

而翻查資料發現,馮永業更曾作為「志俊」代表,於其他物業買賣相關文件簽署。

非「志俊」股東 卻代簽文件

相片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資料顯示,志俊有限公司於2013年2月,出售西半山一個單位時,買賣協議的其中兩份文件,包括售樓附送傢俬清單,及買家聲明知悉單位有僭建物的補充協議,都由馮永業代表志俊有限公司簽署。

而此宗交易的買賣協議和正式合約,都由陳婉玉親自簽署。但馮永業並非該公司的股東或董事。

《經濟日報》翻查馮永業在2009年擔任生產力促進局行政總裁時,向立法會提交的信件,當中馮的簽名,與2013年代表「志俊」簽署文件時的簽名相符。換言之,代表「志俊」簽名是馮永業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