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公布,北角渡海小輪碼頭「何炳記」,因使用禁區的海水,飼養擬供人食用的活魚,及活介貝類水產動物,違反持牌條件,故今被署方吊銷牌照。
署方指,有關店鋪持牌人因上述違例事件去年12月已被法庭定罪,罰款1500元,因同時違反持牌條件,署方於持牌人被定罪及完成相關程序後,正式於今日取消其牌照。
發言人稱,持牌人去年被定罪後,一直有巡查和監察,確保該店採用合法來源的海水,飼養擬供人食用的活魚及活介貝類水產動物。
食環署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取消,署方會繼續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以保障公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