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行李事件8大疑團遂個睇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4/25 23:48

最後更新: 2016/04/26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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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被指濫用特權,迫令職員將其幼女梁頌昕遺留的手提行李送到禁區事件,機管局向政府提交報告,公開了機管局、國泰及機場保安公司三方就事件撰寫的報告以及時序。

報告揭示梁太不滿人協助、曾企圖擅入禁區把行李轉交女兒。但梁振英今早(26日)開行政會議前回應記者提問指,太太沒有意圖或試圖進入禁區,亦否認自己有向航空公司施壓,指自己及家人沒有行使特權及影響航班安全。

報告仍有8大疑團

報告內容顯示梁頌昕在禁區內,先後向國泰貴賓室職員及機場保安公司求助,指要取回行李,機場保安公司職員跟她傾談了20分鐘後拒絕她的要求;

國泰亦表示要她取消離境,自行出禁區外,才可以取回行李,但梁頌昕解釋要趕著考試,一定要上機。

報告最後確認事件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及國際航空安全標準,但認為需聯合3方檢視及優化處理遺失物件程序,又指機管局過去1年曾處理517宗類似個案。

然而,記者審視整份報告,發現當中仍有8大疑團,儘管有消息人士解話、但仍有疑團未能解開:

1. 若事件是普遍發生,為何梁頌昕當時要致電父親梁振英,並將電話轉交國泰職員接聽?電話對話內容是甚麼?報告均未有提及。

2. 既然機管局指過去曾多次幫乘客將行李帶入禁區,為何今次機場保安公司職員跟梁頌昕傾談了20分鐘後,拒絕梁的要求?

消息人士指出,這是時間及地域差異所造成的情況,因禁區內的機場保安及國泰職員,不知道遺失的行李已在禁區外找回;而機管局亦無權批准梁頌昕返回非禁區,因為她已辦理離境手續,若要返回非禁區,就需要在航空公司陪同下,向入境處取消離境,才可離開禁區。

3. 機場保安確認行李無違禁品後,梁太曾自行拿著行李,企圖擅入禁區,把行李轉交女兒,此舉會否構成保安危機(例如有不法之徒,在機場保安不為意下,將危機品放進行李內)?

消息指出,機管局不會評論梁太的舉措,但強調行李在進入禁區前會再進行X-光檢查。

4. 一般而言,乘客攜帶行李進行保安檢查是否必須「同行同檢」?

消息人士指出,不是,但為保障自己,鼓勵乘客與行李「同行同檢」。

5. 承上,既然一開始便不需「同行同檢」,為何第二次安檢又要求「同行同檢」?

這樣會否構成保安漏洞?例如恐襲者或將危險品插贓嫁禍於乘客,即使首輪安檢能檢測出危險品,亦會失去追蹤插贓者的機會。

消息人士只回應表示,這不是保安漏洞。

6. 國泰在報告中提及「根據安全指引,航空公司不可為乘客攜帶任何物品進入禁區」,為何機管局反指「可以」?

消息指出,機管局認為國泰所言含糊不清,不清楚相關的安全指引屬國泰內部指引,還是引述國際民航規定。

7. 既然機管局以往多次以 courtesy delivery 方式,把已尋回的失物經安檢後,帶到機場禁區歸還物主,為何是次卻交由國泰處理?

消息解釋,機場保安在進行爆炸品探測試的同時,國泰職員已偕同唐青儀到場認領行李。由於行李已獲確認,故機管局認為交由國泰直接處理較適合。

8. 為何早前多間傳媒實地測試,要求機管局或航空公司職員協助將行李轉交予於禁區的乘客不果?

消息指,傳媒實地測試的事件性質與梁頌昕是次事件不同,因為沒有傳媒報失行李,故不會以處理失物認領的程序處理傳媒的測試。

相片來源:香港經濟日報